阆中师范“师德师风建设五条禁令”
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弘扬廉洁勤教、爱岗敬业精神,树立教育良好形象,办好教育让人民满意,决定在教师中执行师德师风建设“五条禁令”。
一、严禁违规收费、向学生征订或推销违规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。
二、严禁酗酒后上班、工作时间打麻将、参与赌博以及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。
三、严禁在课堂上吸烟、使用通讯工具及会客。
四、严禁考试舞弊。
五、严禁训斥、讽刺、歧视、侮辱学生及家长,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凡违反上述禁令者,一经查证属实,当年不能评为先进、晋升职称、职务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、辞退、直至开除公职。
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